昆明宝琢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9 阅读数:1419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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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7)有关规定,昆明宝琢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后评价工作。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督促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及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函》,后评价文件编制完成后、备案前,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公示后评价文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18468049169

邮箱:1316671061@qq.com

昆明宝琢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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